1.本公司已制定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並經董事會通過,每年至少一次執行整體董事會、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,以提升董事會整體績效。
2.本公司董事會整體績效自評涵蓋以下五大構面:
(1)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
(2)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
(3)董事會組成與結構
(4)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
(5)內部控制
3.本公司董事成員(自我或同儕)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含括六大構面:
(1)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。
(2)董事職責認知。
(3)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(4)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。
(5)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。
(6)內部控制。
4.最近一次(110年度)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均為適任,並提報董事會,做為日後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。